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

行為觀察的詮釋

田野研究中對於行為的觀察,要有個人的詮釋,用事實佐證,然後言之有物。D先生說:如果使用者研究是完全的客觀,不一樣的研究者,做出來的東西結果都一樣,那研究的深度就有問題了。

感覺上,好像不是科學的態度,以前不是說科學就是要能經過實驗不斷的驗證,結果永遠都要是一樣的嗎? 重點應該就在於"詮釋"了。好像是化學式的兩端,一邊是使用者、環境和行為,另外一邊則是對於原始材料(raw data)的融會貫通所外化的模型。人、事、地、物,無論是怎麼樣深入的跟蹤、觀察、研究,畢竟無法照顧到時間的因素,對於事實的描述怎麼說都是片斷的呈現,因果關係的時間軸加進去,故事才會跑出來。

"為什麼? 為什麼? 為什麼?" 無非是要從片段現實中,萃取事件的動機,認知的基模,這種東西到底才能夠構成行為的模式,一種很底層的東西,具有某種普遍性,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。D先生所講的深度,大概就是在這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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